重視兒童斜弱視問題 - 定期檢查,及早矯治


  一般人對斜視這類疾病多有錯誤觀念,總認為小孩斜視,長大自然會好,而往往未予注意就醫,延誤治療的黃金時機。斜視是指兩眼視軸不正,有偏內、偏外或上、下不正的情形。正常人的兩眼視物應是正而平行的,即物體的影像分別落在兩眼視網膜的黃斑中心凹上,再經過大腦的融像能力,才能合而為一。斜視的人因為眼位不正,物體影像則落在中心凹以外的位置,如此視物就會出現複視情形;或是一眼影像受到抑制,喪失兩眼之單一視機能與立體感而造成弱視。因此,斜視不僅是美觀上的問題,更重要的是若不及時治療,常會造成無法彌補的視覺功能異常與弱視。

  出生後六個月內發生的斜視稱為先天性斜視,六個月以後發生的稱為後天性斜視。大多數的斜視病人被認為是中樞神經系統支配眼外冗肉不協調所致。此外孩童眼內如發生器質上的病變,像外傷、出血、腫瘤等情形,也會導致一眼視力下降,而發生斜視的情形。在分類上,一般分為內斜視(俗稱鬥雞眼)、外斜視與上下斜視。上下斜視雖較少見,但會合併有頭部歪斜的情形。

  常有父母焦急的帶著斜視情形的孩子來找醫生,經檢查後,才發現是假性斜視。這是由於幼兒的鼻樑較扁或是眼內眥較寬,而導致類似「內斜視」的外觀。但事實上其眼位是正常的,因此不會造成視力或視覺功能的異常,此即為假性斜視。通常在長大後,會因臉形的改變而改善。

  斜視若能在一、二歲以前矯正,才能得到較好的視覺功能,學齡前才矯正則可能太遲了,尤其是較嚴重的先天性內斜視。若發生有斜視後即應定期追檢查,以免發生弱視而不知。斜視的治療方法,因類別不同,可分為手術療法與非手術療法。

  幼視力應在三到五歲時可達到成熟期,但若在視力發育的過程中,光線進入眼球並在網膜上聚焦的作用受到干援,即會影響視覺刺激的不足,形成視力發育的障礙,造成弱視。例如高度的屈光異常(高度近視、遠視或亂視),或者如斜視、眼瞼下垂、先天性白內障、角膜白斑等疾病。輕微的弱視於孩童時期常沒有明顯的症狀,尤其是單眼弱視的病人,更常因一眼視力是正常的,而未能察覺;往往在例行的視力檢查,或是用手掌交替遮蓋眼睛比較測試時,才無意中發現。

  弱視的治療,首先應確定其類型,才能針對弱視的原因作有效的治療。如先天性白內障或眼瞼下垂引起的弱視,須先以手術的方法摘除白內障或矯正眼瞼下垂;斜視引起弱視則依其斜視的情況接受手術或眼鏡矯正;屈光異常引起的屈光性弱視,則必須先戴上適度的眼鏡來矯正,使光線能正確地聚焦在網膜上,刺激視力的發育。對於單眼性弱視病人,可使用遮眼療法,用眼罩將健康眼遮蓋,強迫弱視眼多使用,以達到訓練的目的。另外可使用特殊的弱視訓練儀來訓練激發弱視眼,使其恢復視力。

  根據衛生署的調查,三到六歲學齡前兒童有三%患有斜視視,且大部份未經診療。一般人視力發育幾乎都在五歲以前,弱視早期診斷早期治療十分重要,四歲以前治療效果最好,六歲以前治療效果尚佳,八、九歲以後因視力發育已定型,治療效果較差。孩童最好於滿三、四歲時找眼科醫師接受例行的視力檢查,早期診斷與耐心的治療,是斜弱視治療成功的重要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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